發布時間:2019-10-08 熱度:
注冊辦事處一般的要求:
給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發給登記駁回通知書。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在其分支機構經核準設立,變更或者注銷登記后15日內,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個人獨資企業向登記機關備案,應當提交分支機構登記機關加蓋的。
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登記通知書或者注銷登記通知書以及國家工商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到擬設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分局申請,設立分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1,公定代表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2,公司的法人明(母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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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何注冊辦事處:
(一)提供公司名稱;
(二)確定;
(四)確定經營地址;
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審批機關的(原件1份)(法律,法規及決定規定設立常駐代表機構須報經審批的提交。注:可由我局通過監察局共享系統查驗相關信息的,可無需提交;否則需提交紙質文件)。
經認證的外國企業住所證明和存續兩年以上的合法營業證明,外國企業章程或組織協議;經認證的外國(地區)企業出具的對有權簽字人的授權或證明文件;經認證的外國(地區)企業對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代表,代表的簡歷;經認證的同外國(地區)企業有業務往來的出具的資本明;機構駐在地址信息申報材料。